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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艺术与传媒学院书记院长信箱/邮箱的通知

艺术与传媒学院全体师生:  

为畅通学院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沟通渠道,全面落实“我为师生办实事”,经艺术与传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开通书记院长邮箱:yscmfq@126.com。欢迎大家对学院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

1.艺术与传媒学院书记院长信箱/邮箱是学院师生员工、家长和社会公众向学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个重要渠道,是推进学院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途径。

2.艺术与传媒学院书记院长信箱/邮箱的邮件,将由学院书记、院长定期接受、登记、回复、办理,原则上一周内予以答复。

3.师生员工、家长和社会公众反映的书面及邮件内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的各项规定。

4.师生员工、家长和社会公众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时,请确保您所提交的所有内容和身份信息真实有效,以便学院及时处理和回复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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