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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社区】关于开展艺术与传媒学院“宿舍焕新,净享阳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9     点击量:

为加强学生对于寝室环境的爱护,培养学生养成日常劳动习惯,艺术与传媒学院围绕学生寝室生活开展2025春季学期3-4月份“4×21天”日常行为养成活动。

一、主办单位

艺术与传媒学院

二、活动主题

“宿舍焕新,净享阳光”

三、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9日—4月8日

四、活动对象

艺术与传媒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内容

寝室卫生清扫是为了提高校园整体卫生水平,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休息环境。通过寝室卫生清扫,增强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活动期间,艺术与传媒学院全体在校生每日开展寝室卫生打扫活动,对自己寝室卫生有信心的寝室可以将打扫后的寝室进行拍照汇总留存。此外,在活动期间学院辅导员老师,不定期走访寝室,对寝室卫生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寝室的寝室卫生问题进行纠正,对寝室卫生打扫极为干净的寝室进行记录。

本次活动以寝室为单位,打卡人可以为寝室长、寝室成员等,打卡内容为每天将清扫完毕的寝室拍照上传。连续打卡次数最多,清洁效果最好的寝室由艺术与传媒学院统一颁发“优秀文明寝室”荣誉称号。

六、寝室卫生标准

(一)地面卫生

要求寝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无污迹及积尘杂物,无卫生死角,不存放乱丢垃圾,每天的垃圾及时清空。

(二)墙壁卫生

要求寝室墙壁干净整洁,墙壁上不乱涂、乱写、乱贴、乱挂。

(三)床铺卫生

被子叠放整齐放置在靠窗一侧,或平铺置于床上。枕头摆放规整,床单干净平整,床铺上不放置各类杂物。

(四)桌椅卫生

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书架上书籍及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无堆叠,无灰尘。

(五)公共空间卫生

公共区域干净整洁,阳台、客厅、卫生间无污迹及积尘杂物,无卫生死角,地板地砖无鞋印、污渍。

(六)室内空气

宿舍内需不定时通风换气,保持寝室内无异味。

(七)室内物品

寝室内不得存有打火机、香烟、酒等各类违禁品。
     七、寝室安全标准

(一)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常见的寝室违禁电器有:吹风机、电热锅、电热水壶、电熨斗、电热水袋、卷发棒、电热毯和其他发热电器等大功率电器,此类违禁电器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不得使用明火

寝室内不得存放使用打火机、火柴等极易造成火灾隐患的制造明火工具。

(三)不得存放使用危险物品

寝室内不得存放管制刀具、开刃的各种仿真刀剑、玩具刀剑等,稍有不慎会对学生自己造成伤害。

(四)不得私自改换寝室原有设施

不得自行购置使用变压器、私拉电线,对插座进行改造等。

(五)其他

涉及寝室安全的标准按《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纪律规定》进行规范要求。
    八、活动奖励

活动结束后,根据21天活动结果,评选出艺术与传媒学院“优秀文明寝室”,并对“优秀文明寝室”发放荣誉证书。


艺术与传媒学

2025年3月19日


(编辑 | 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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