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竞赛通知】第十九届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校内选拔赛)

发布日期:2025-06-26     点击量: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十九届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校内选拔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中国好创意大赛,是入选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分析报告》的赛项,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与大赛组委会主办。大赛旨在落实国家数字创意产业远景规划,转化高等院校原创知识产权,深度挖掘、选拔和推广中国创意界的精英人才和优秀作品。赛事一直在引领着学科发展、推动专业建设、已经成为高校艺术创意领域的风向标。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参赛对象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全体教师和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四)竞赛类别与要求

1.常规赛道

2.专项赛道

具体竞赛类别要求请查看官网:

https://www.cdec.org.cn/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截止日期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8日。

2.报名方式:

第一步:学生在大赛官网统一报名并上传作品。网址:https://www.cdec.org.cn(注意填写院校的名称务必准确,不要缩写或者简写)

第二步:学生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上报名(http://cxcy.upln.cn),无需上传作品。报名信息(如:作品名称、学生团队姓名、指导教师等)保持与国赛官网报名信息一致。(由于个人填报信息与国赛官网不一致进而导致获奖成绩无法录入的项目,不予发放辽宁省教育厅盖章版证书)。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艺术与传媒学院

三、其他

(一)赛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方式:13940198689

邮箱:872554766@qq.com

QQ群:996492949


(二)其他未尽事宜

1.作品不得包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包含涉及与性别、宗教相关的歧视性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等,如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后果均由参赛者承担;

2.作品一定要原创,不得抄袭,模仿、拷贝他人的作品进行投稿。如果发生以上行为,一切侵权后果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无关。(教育部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如作品涉嫌造假,所在学院将受到严重批评,学科、专业、科研等均会受到影响,请不要为母校带来负面影响);

3.作品名字必须有中文,且不多于20个汉字,作品内容不能全英文;

4.在截稿系统关闭前,没有正常上传成功的作品,导致参赛失败的,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5.不符合主题类别的作品,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6.同一个作品,投二个或二个以上类(组)别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同一个作品,也不能在同一个类别重复提交,如果重复提交,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7.每个作品限定作者不能超过8人,指导老师不能超过3人;

8.跨校合作参赛,最多不超过3所院校(含本校);

9.参赛院校名称以及二级学院信息选择和填写不准确的,无法分到本校二级学院管理账号的,由此产生的不能参赛,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10.作品上出现作者,指导老师,学校名称等信息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11.参赛作品填写信息在草稿箱时,截稿前可以修正,一经提交,将不再修正和撤回参赛信息。获奖证书将按最终提交信息录入,不再增加或减少作者,以及指导老师。也不再更改指导老师和作者顺序;

12.本届大赛参赛作品,必须先存证(大赛组委会免费为参赛者存证,为参赛者获得版权,版权归参赛者)后提交参赛;

13.参赛作品不接受带有其他赛事的信息,以及带有地图,国旗、国徽等信息的作品;

14.不按作品类别要求格式提交作品的,导致无法打开或播放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15.凡是退赛、作弊有记录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16.组委会对大赛全部提交的作品,有进行学术交流、商展、宣传、使用、推广、产业转化代理等权利;

17.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拥有赛事最终解释权。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5年6月26日


(编辑 | 李慧敏)



©2024 艺术与传媒学院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电话:024-31963857